中国历代官员选拔制度

中国历代官员选拔制度

中国历代官员选拔制度主要有:
世袭制,查举制,九品中正制,科举制,捐纳
也有军功,荫封,等作为补充

世袭制
盛行于夏、商、周时代,原始社会末期;
也可以叫分封世袭制;
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,“天下为公”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,出现了“大人世及以为礼”的世袭制。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。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,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。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。 

查举制
察举制由汉武帝於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確立;
察举制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第一个系统的选官制度;
汉代察举以推荐为主,考试为辅;
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,如孝廉、秀才科;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、制科或诏举,如贤良、文学、明经、有道等科。察举的对象,既有平民,也有现任的吏员。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之一。 不同于以先秦的世袭和後來隋唐的科举制,主要特徵為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及选取人才,推荐予上级或者中央,被试用及考核後,再任命為官职。
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,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,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 官制度。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。察举分诏举与岁举。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。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 员向朝廷推荐人才。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、孝廉、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。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“对策”、“射策”的方式进行考核。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。皇帝特征、聘召人才为“征”,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“辟”。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、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,察举、征辟制渐趋败坏。

查举科目
孝廉、秀才(东汉称茂才)、贤良方正(或贤良文学)、明经、明法、尤异、治剧、兵法、阴阳灾异及其他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、

查举标准
四科取士和光禄四行
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;二曰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;三曰明达法令,足以决疑,能按章复问,文中御史;四曰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以决,才任三辅令。皆有孝弟廉公之行
光禄四行为质朴,敦厚,逊让,节俭
九品中正制
曹魏时,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,实行“九品官人法”,即“九品中正制”
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,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,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。
九品中正制,又称九品官人法,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,用于代替始于汉武帝时期的察举制。雏形产生于曹操掌权时期[1],东汉延康元年(220年)曹魏建立前夕,由吏部尚书陈群正式提出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群传》:文帝在东宫,深敬器焉,及即王位,封群昌武亭侯,徙为尚书。制九品官人之法,群所建也。
在州、郡设大小中正官,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,并博采舆论,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,供朝廷按品级授官。
中正一般都是兼职:
大中正在中央任职,由各州郡分别公推,必须是二品现任中央官(州);
小中正一般为郡长官;

流程:
乡议依据簿世(谱牒家世)、行状(才干、道德)、乡品(中正鉴定)访查人才,由小中正整理记录,协助大中正评定;
六条作举荐标准:
忠恪匪躬
孝敬尽礼
友于兄弟
洁身劳谦
信义可复
学以为己
每三年清议调整:
赃污淫盗:自刘宋以后,士人犯盗赃罪者也皆由中正记注清议之目,禁锢终身。
婚姻失类:南朝士族为了维护门第族望的纯洁性,把婚姻关系严格限制在士族范围之内,不与寒门通婚。士族如果不严守这种限制,便被视为婚姻失类,要受到清议处罚。
感恩乘错:在涉及冠婚丧祭等重要礼制的往复书札中,若是「笔迹过鄙,无法度」,则被视为「秽书」,「合朝耻辱」。
内乱:晋代对破坏家庭伦常的行为也加以清议处罚,但概念较为笼统。陈时则将与祖父和父妾通奸者定为「内乱」,列入清议之目,终身禁锢。
科举制
公元587年,隋文帝正式设立科举制度,在唐朝发展成型,并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(1905年),持续了1300多年。中国现代社会的公务员选拔制度亦是从科举制度演变而来;
宋代进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举制度,确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体制。宋朝的科举制度公平性大幅提升,许多大臣的子孙也未考上科举,仅能担任中低阶官员,因此当时还产生「富贵不过三代」的俗语。
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、中央的省试与殿试。乡试第一名为“解元”,中央省试为“省元”,殿试第一名为“状元”。
以考试为主、以推荐为辅;
科举制,隋统一全国后,为了加强中央集权,隋文帝开皇七年废九品中正制,设秀才科。隋炀帝时又建进士科,以“试第”取士,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,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;
自宋太祖开宝六年起,取录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后一关殿试,名次也由皇帝亲定。自此以后,进士都是「天子门生」,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;
1、公开考试,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。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,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,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,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开报考。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,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辟了途径。
2、考试制度日趋完备。科举即分科举士,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、武举。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。

科举考试科目:
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、明经、俊士、进士、明法(法律)、明字、明算(数学)等多种科目,考试内容有时务策、帖经、杂文等。    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、明经科目,考试内容有帖经、墨义和诗赋,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,取消诗赋、帖经、墨义,专以经义、论、策取士。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。
捐纳
沿袭时间最长,基本贯穿整个历史
戰國時期即有捐納制度,《商君書》去強篇:「粟爵粟任則國富。」靳令篇:「民有餘糧,使民以粟出官爵。官爵必以其力,則農不怠。」
Avatar photo
igoZhang

互联网应用,虚拟化,容器

评论已关闭。